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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的相关部署,切实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全市学校及周边地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市教育局紧密结合安全工作大检查等重要环节,持续加强推进我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成效明显。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特别是落实好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继续将校园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积极行动,在全市教育系统扎实开展了师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及周边环境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市教育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学区、学校均成立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以及日常工作负责人。为全面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和要求,市教育局专门成了安全监管科,配备一名副县级干部作为科室负责人,负责学校安全问题的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全市上下形成了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的工作格局。二是安排部署及时到位。为了切实将校园安全工作“抓早、抓细、抓实”,在市、县例行召开的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会议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就做好学校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到逢会必讲,警钟常敲,将安全工作时时刻刻“记在心上、挂在嘴上、抓在手上”。三是召开了市教育局局机关及局直学校(单位)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综治维稳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形势,更加注重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更加注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做到目标任务、重点要求、时间进度、责任人员、奖罚措施“五明确、五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个个身上有安全、人人肩上有担子,不折不扣地把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人人知安全,人人想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事事有安全的良好局面。四是我局能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下发了《天水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天综校办发〔〕1号)、《全市教育系统“防灾减灾日”工作的通知》(天教安发〔〕9号)、《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天教安发〔〕11号)、《天水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重要事项日常报备制度》(天教安发〔〕12号)、《天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学校年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天教局发〔〕93号)、《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年“五一”放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天教明电〔〕26号)、《天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年中秋、国庆“两节”放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天教明电〔〕65号)、《天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及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天教明电〔〕37号)、《天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的通知》(天教明电〔〕45号)、《天水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规划(--)》(天教局发〔〕75号)、《天水市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宣传培训计划》(天教安发〔〕14号)、《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教安发20号)、《天水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道德法制教育采取得力措施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事件意见的通知》(天教安发23号)、《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天教局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天教安[]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天教安[]25号)、《关于健全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天教安[]28号)等文件,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等各类专项行动,保障了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五是全市学校都十分重视安全工作,凡国家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扩大)后,都相继召开会议,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并按照安委办的相关要求,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订检查方案,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今年以来,为全力做好全市学校安全工作,我局共召开了16次学校安全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进一步靠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全市上下形成了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的工作格局。

2.进一步明确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一是我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校长(园长)、书记双负责制。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市属学校、单位及县区各学区、学校一把手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是本单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对业务范围内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处室、教研组、班主任、教师个人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构建了学校统一领导,业务人员具体负责,全体教师广泛参与的安全稳定管理

工作格局。二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抓安全,人人有安全的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建立了教育系统全员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市教育局与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学校(单位)签订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安全工作纳入到对县区教育工作的年度考核之中;县区教体局与各学区学校、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学校与学生家长分别签订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靠实了工作责任。三是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批示,做到了每学期对学校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形势分析一次,重点检查一次;县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每季度对本地学校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一次,全面梳理一次,重点工作检查督导一次。本年度校园及周边社会管理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成效显著,未发生安全稳定事故。

3.扎实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一是强化“校园安全二十防”教育,每年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第一节课为安全教育课,放寒暑假前的最后一节课是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校园安全二十防”系列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开展应对洪水、火灾、地震、泥石流、拥挤踩踏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抵御侵蚀能力、承受挫折能力、参与平安建设能力。二是逐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心理健康咨询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强化对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理性对待学习、生活、情感和就业等方面的问题。三是从学校教育入手,注重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联合公检法部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组织学生收听法制报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从父母影响入手,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市教育局组织家长美德宣讲团队,赴县区开展家长宣讲活动,学校每年集中举办家长培训班,使家长明确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自觉地以健康的思想品德和适当的方法影响和教育未成年人。四是从教育转化入手,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有计划地开展了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做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出台《天水市教育局加强道德法制教育采取得力措施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事件的意见》(天教安发〔〕23号),提出七条防治措施,使之成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有效途径。五是全市扎实开展了加强安全管理培训活动,有的县区工作务实高效。清水县年5月,邀请兰州市政安消防知识宣传中心吴顺民教官对各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业务人员共计余人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培训;7月,邀请四川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四川省安全生产专家范惠玲教授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作了以“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理念”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题讲座,我系统60余人参加。今年暑假期间,在全市多名中小学校长业务培训班上,由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主讲了《健全安全长效机制强化平安校园建设》,使得全市中小学校长队伍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有的县区邀请红十字会对全县各学区学校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一方面普及了紧急救援知识,另一方面增强了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4.完善校园安全基础设施。一是严格按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借力农村中小学校改薄项目不断加大安防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学校门卫值班室、报警点、警务室、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建设,不断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城市县镇初中,乡镇中心小学,基本达到“三防”规定要求,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农村初中,农村小学,在现有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加大“三防”建设,改进落后的面貌,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较大提高,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稳定;各教学点,进一步加强“三防”建设,做到校外不出事,校内保安全,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持续科学发展。二是切实提高校舍防灾抗灾能力,新建校舍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防火建设标准,旧校舍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进行抗震防灾评估和加固,严禁使用危房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确保将学校校舍建成最牢固、最安全、让家长和群众最放心的“三最”校舍。

5.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都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及重要时间节点,都要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专项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上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及安全生产行为依法查处。按照《天水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天教明电〔〕31号),开学初,由分管副局长带队,抽调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秦州、麦积民办幼儿园安全状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其他五县区进行了自查自改。由于个别幼儿园在办园场地、保教设备、教师资格、安全设施及办园环境等方面还达不到设立幼儿园的标准,我局对个别幼儿园依法向其所在县区发文通知,督促其责令停办整改。通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整治,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净化安全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了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是各学校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外来人员出入校检查登记、领导带班、大型活动审批、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各类安全制度,并认真做好了门卫、教室、食堂、多媒体教室和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三是为了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市、县区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各县区、各学校每月组织专门人员,对校舍、用电线路、危险化学品、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及校园安全保护区范围均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学校能整改解决的及时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制定了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排查整改情况以《学校安全工作月报表》形式上报县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县区校园办按照职能部门职责发放督办单,督促其限期整改。四是市、县区校园办积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排查整治。为切实做好全县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内,会同综治、公安、安监、食药监、综合执法等部门,深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专项检查6次,通过听、看、查和“一校一评价,一校一建议”的工作方式,从制度建设和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安全及各项制度的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目前,各学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已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了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五是今年我市承办了人数最多、时间最长、跨度最大的全省第三届中学生运动会,在场地复杂,参与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由于我局在安保措施落实上得力有效,各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了中运会安全顺利圆满举办,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六是重视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市教育局分管安全的局长主动作为,参与联合整治文件的起草,提请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或亲自带队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督查,重点对校内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隐患问题、学校门口50米内摆摊设点问题、学校周边米内网吧、歌舞厅、游戏厅问题、校内治安安全隐患问题、校车运行安全问题、区域内幼儿园安全工作等进行督查,并现场拟定整改措施,落实解决方案。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家(次),发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资料0余份,下发监督意见书份,责令整改通知书62份。六是开展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我局今年内按照省市文件、会议精神和各敏感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全市性各类安全大检查6次,尤其是11.27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根据省厅《通知》精神,制定了我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提出了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检查范围时间、检查内容、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局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了大检查实行县区之间对调检查,市属学校由市局科室领导带队学校之间对调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全面加强安全工作。

6.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市教育系统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我局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天水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水市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天水市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水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天水市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省运会安全保卫工作总体方案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系列文件,各县区、各学校也制定完善了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预案,并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精神,中小学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全市在今年5.12防震减灾日和11.9消防日期间,各级各类学校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按要求制定了严密科学的演练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开展了防火、防震、防暴、交通遇险应急救援等不同主题的安全演练活动。演练前做到了广泛宣传动员,设定演练内容,严密组织、严明纪律、规范程序、严防各种事故尤其是踩踏事故的发生。通过演练使师生员工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安全与危险的分辨能力,了解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与技巧,确保了演练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7.严格落实《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和《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实施细则》。今年以来,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各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指引下,以构建“平安校园”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按照《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和《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实施细则》,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制度保证、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思路,以健全工作制度、靠实部门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坚持隐患排查、督促措施落实为抓手,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总体安全平稳,为我市教育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我局按照省、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公示牌”及“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公示牌”通知要求,在年制作第一批公示牌的基础上,于年年初,又下发相关文件督促还没完善“公示牌”的中小学及幼儿园制作了第二批公示牌。截至目前,规模较大学校公示牌悬挂达到全覆盖。通过扩大公示牌的覆盖面,使各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公安、交警、消防、食药监、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局年针对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召开了大小16次会议,对校园安全及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分析研判、安排部署、狠抓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分类,实行清单管理,定期销号,确保了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三是落实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制度。全市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学生上下学,实行家长与教师对口接送制度,小学高年级学生上下学实行路队制管理。四是落实主要时段交通安全防护及巡逻守护制度。市区、城区的学校放学时段,值日教师在公路上采取拉警戒线的方式护送学生通过,同时,交警部门能够坚持在校门口路段进行执勤巡防,确保了学生上下学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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