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编辑潘璐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声明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和黏膜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图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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