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0—12时,我市新增1例确诊病例(虎门镇),3例无症状感染者(虎门镇2例,道滘镇1例),其中2例在集中隔离发现,1例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例在社区筛查发现。情况如下:
确诊病例(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女,5岁,居住在虎门镇沙角社区。10月8日、9日、11日—13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0月14日初筛结果呈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1(集中隔离发现):男,7岁,居住在虎门镇路东社区。为10月14日0—18时报告阳性个案的密切接触者。10月7日—13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0月14日纳入管控,在集中隔离期间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2(集中隔离发现):女,15岁,居住在虎门镇路东社区。为10月14日0—18时报告阳性个案的密切接触者。10月7日、11日—13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0月14日纳入管控,在集中隔离期间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3(社区筛查发现):女,36岁,居住在道滘镇小河村。10月9日、13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0月12日从外市返莞,10月14日初筛结果呈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4名阳性个案现均已闭环转运至医院隔离治疗。经进一步检查和专家会诊,均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为排除疫情传播风险,市民如在以下时间到过下列场所,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者,请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涉及场所和排查时段如下:
虎门镇:
1.沙角大沙头新村路11号,10月11日—10月15日。
2.路东社区新围11巷30号(新围牌坊六巷附近),10月12日—10月14日。
3.沙角流动采样点(沙角坭只新村美宜佳对面篮球场),10月11日9:55—10:06,10:38—10:43,10月12日10:35—10:46。
4.富民路13号,10月12日7:45—16:20。
5.路东广场核酸采样点,10月12日9:00—9:20;10月13日10:30—11:20。
6.好又多超市(新围二街8号),10月13日11:26—11:28。
7.沙角管控区采样点,10月13日12:20—12:25。
8.沙角社区中风险区采样点,10月14日9:52—9:57。
9.坭只村篮球场24小时援助点,10月14日12:40—13:12。
道滘镇:
1.小河村向南坊十五号,10月12日—10月15日。
2.东莞国药(沥江围药店)(上路大巷10号),10月12日19:26—19:29。
3.广隆蛋挞王(小河店)(道滘镇闸口村小河路17号室),10月13日7:51—7:57。
4.粤晖路号门外,10月13日8:03—8:05。
5.小河村委会采样点,10月13日8:54—8:57;10月14日9:43—9:44。
6.恩耀百货(小河店)(小河村上横街一巷5号),10月13日8:52—8:54。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暴发态势,周边地市疫情严峻复杂,适逢国庆节后返程高峰,人员流动频繁,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要自觉遵守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参加所在村(社区)、单位组织的核酸检测。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全国重点地区来(返)莞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2.倡导外市(除上述区域)来(返)莞人员进行核酸“三天三检”
三天三检: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7天内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3.推广“落地检”
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推广“落地检”。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跨省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开展核酸采样。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结果纳入健康码,方便群众查询检测结果。
4.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