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国内、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现就加强主动报备工作通告如下:
一、7日内有阳性病例所在地市、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来返人员,务必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主动报告,或通过河北健康码“涉疫风险自报”模块自报。
二、全县居民出承返滦后,要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7日内旅居史。
三、请您来滦返滦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旅店报备。对隐瞒病情、行程(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不配合主动报备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处理。
滦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9月4日
原标题:《转载
滦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来滦返滦人员主动报备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