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莆田、厦门等多地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再次提醒我们,假期疫情防控决不能放松,切不能麻痹!
余姚市卫生监督所通过新一轮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督查,查处了一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行为,医疗机构违反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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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1、擅自违规接诊“十大症状”患者
案例一:余姚某村卫生室违规接诊发热患者案
年8月14日余姚某村卫生室擅自接诊一名发热患者,被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停业整顿14天。案例二:余姚某中医诊所违规接诊乏力患者案
年8月11日、年8月13日余姚某中医诊所擅自接诊乏力患者,被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停业整顿7天。违规接诊“十大症状患者”的行为严重影响新冠肺炎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会对疫情防控造成较大的危害,国务院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规范设置管理发热门诊等要求的通知》均强调:所有诊所、村卫生室等不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基层医疗机构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简称“十大症状患者”),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十大症状患者”的医疗机构,一经发现要立即关闭!
2、不规范管理使用消毒产品
案例一:余姚某口腔诊所使用过期消毒剂案
年8月4日至年9月3日期间,余姚某口腔诊所使用过期手消毒剂,被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二:余姚某诊所未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年11月6日至年1月13日期间余姚某诊所未对过氧化氢消毒液和医用酒精消毒液等消毒产品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被处以罚款元的行政处罚。消毒产品作为医疗机构中消毒灭菌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武器,规范管理使用消毒产品,保证消毒产品质量对疫情防控有着重要意义。3、不规范管理处置医疗废物
案例一:余姚某内科诊所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案
年8月5日,余姚某内科诊所输液室内将医疗废物混放入生活垃圾桶内,被处以警告,罚款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二:余姚某口腔诊所未及时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案年8月12日,余姚某口腔诊所未及时将使用后的注射器及一次性镊子、口镜等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被处以警告、罚款元的行政处罚。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具有一定的感染性,不当处置极易引起传染病的传播,尤其在疫情期间,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处置是防控疫情的重要环节之一。
4、不按规定开展预检分诊工作
案例一:余姚某内科诊所预检分诊未按规定开展预检分诊工作案
年8月14日,余姚某内科诊所预检分诊点无人值守,未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规范的预检分诊工作能及时有效地发现传染病病人,对疫情的控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5、不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案例一:余姚某内科诊所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年8月5日至年8月16日,余姚某内科诊所接诊患者时未按规定书写病历资料,被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规范的病历资料能够准确反映出病人的病情,能够为及时有效地追踪传染病病人提供依据。
假期疫情防控不放松,
警钟长鸣!